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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慈善捐赠活动 汇聚抗击疫情强大合力
来源: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发布日期:2020-02-10 11:32   访问量: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苏州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迅速动员社会慈善力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市民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慈善活动的规范管理,发挥慈善力量特殊优势,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汇聚起人民战“疫”的强大合力。

强化管理,依法推进慈善活动规范化。各级民政部门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严格遵守《慈善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及时通过“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公开募捐活动备案,再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同时,加强指导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严格捐赠接收程序,明确纪律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款物接收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有效规范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

压实责任,重点推进慈善活动程序化。各级民政部门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需求,做到科学精准分配捐赠。一是建立捐赠款物分配、使用台账和制度,做到随时有备可查;二是完善物资分配流程,充实工作力量,确保高效配送爱心物资,严禁捐赠款物积压;三是建立本地慈善力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情况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的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予以研究解决。

主动公开,着力推进慈善活动透明化。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数据汇总并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本组织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使用详细情况,相关信息做到及时更新,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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