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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范围
来源: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处   发布日期:2020-06-22 16:35   访问量:

为进一步完善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提高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水平,使我市困境儿童共享苏州经济发展成果,按照苏州201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和保障范围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其中,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510元提高至264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070元提高至2280元;重病重残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调标后,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继续居全国、全省地级市前列。

近年来,我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今年1月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从原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80%、60%统一提高到100%;今年7月起,将进一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把原来主要依托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制度进行保障的重病重残儿童,纳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不受家庭经济条件限制。此次提标扩面,将惠及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共计3000余人。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落实中申请审核、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研究制定更合理、规范的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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