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芮静珈副局长代表民政局汇报了民政法治建设“三创”的特色做法,以及推进居委会建设“三个突出”的工作成效,并对《居委会组织法》修订提出了7点建议。
与会的同志畅所欲言,从各自角度畅谈了机构改革以来,民政法治建设、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工作呈现的新特点、工作的新感受、遇到的新问题和应对的新举措,有成效、有思考、有深度,并对《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和街道工作立法等相关事宜提出了苏州的意见建议,为调研组提供了来自基层的“第一手”资料。
最后,汤司长对苏州民政法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苏州市兼具经济和区位优势,民政法治建设和社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仍要再接再厉学习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以“两个率先”的标准当好民政的“排头兵”“先行军”。
政策法规处、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