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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25 17:44   访问量:

(一)坚持需求导向,自愿申请。家庭适老化改造应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以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同时,要遵循老年人及其家庭愿意,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结合老年人家庭实际环境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房屋现状、改造急需程度和施工时效等情况确定改造顺序。

(二)坚持市场驱动,激励消费。家庭适老化改造应遵循市场要求,通过需求评估后制定改造方案、具体实施改造。在保障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同时,通过政府适当补贴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设施、老年用品等消费市场。

(三)坚持因地制宜,合理改造。家庭适老化改造应注重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施,既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又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一户一策”,在助行、助力、助浴、助急、防滑等方面选择老年人居家生活最适合、最迫切的改造项目,合理设计方案,帮助老年人防范生活风险,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

(四)坚持公开规范,务求实效。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公开透明、规范程序,在申请审核、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验收审计等环节,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改造相关资料建档留存。适老化改造前,要明确具体改造事项和标准;改造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确保家庭适老化改造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

(五)坚持协调融合,突出重点。家庭适老化改造作为省、市政府年度重点民生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相融合,与老年友好社区建设相结合,改造对象突出特困老年人、低保及低保边缘、低收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及高龄空巢等老年人家庭,改造区域突出老年友好社区创建、老龄化较高的社区(村)或住宅小区,改造步骤突出评估和监管,抓实抓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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