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民情调查
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征集公告
来源:民政部   发布日期:2021-05-21 14:10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进一步提高大赛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大赛的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

  一、项目名称
  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2021年5月21日至6月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设计要求
  (一)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作为大赛宣传的基础元素和核心形象,应展示新时代养老护理员的工匠精神和职业风采,厚植孝养文化,对社会公众具有较强的教育感召力,积极传播正能量。
  (二)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的设计以图形为主,并适合搭配大赛相关文字内容使用,主题贴切,内涵丰富,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视觉冲击力。
  (三)设计作品须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的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四)设计作品须附200-5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字、创作理念、设计内涵等。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中筛选出10件大赛标识入围作品、20件宣传海报入围作品,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方式,经大赛全国组委会审定,最终评出大赛标识1件、宣传海报3件。
  最终获选作品创作者可获得2000元奖励(奖励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发放)。
  五、作品提交
  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征集+单位或姓名”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征集活动报名表》(表内含设计说明)。
  3.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由应征作品创作者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加盖公章)的《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扫描件(或照片)。
  2.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精度统一为2480*3508(竖排版)、300dpi(单张jpg不小于3M)。图片要求提供JPG和PDF两种格式(可压缩打包)。
  3.应征单位投来的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设计作品不超过3件;应征个人仅限报1件。
  4.投稿人需保留《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原件和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或矢量源文件。获选作品创作者须提供该源文件用于全国组委会使用。活动主办单位会在比赛结束后,与获奖者进行纸质版文件交接。
应征作品创作、扫描、打印、邮寄等所有参与投稿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主办。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联 系 人:黄瑶   张婷
  联系电话:010-66035982  66031812
  投稿邮箱:qgylhldszhj@126.com
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021年5月21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