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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兜牢民生底线
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布日期:2021-04-20 14:18   访问量: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认真贯彻中央和部省决策部署,注重发挥先发优势,从制度设计、对象认定、机制规范三个层面,有力有效推动社会救助改革,落实落细民生兜底责任,确保在思想行动上先行一步、在质量成色上经得起考验,在保障效果上更加“广、全、快、准”,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2020年,全市社会救助总支出28.4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99.56万人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10%。

一、坚持高位统筹,着力构建分层分类梯度救助格局

按照“大救助、大统筹”理念,从“病、残、老、幼”入手,稳妥有序推进政策扩围。特困供养政策范围扩展至有部分收入但收入低于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二无”对象;低保政策范围扩展至家庭收入在2倍低保标准以内的重病重残人员,全面实施“单人保”;专项救助政策范围扩展至家庭收入在2倍低保标准以内的23种大病患者,给予自负医疗费用75%的年度专项救助,并对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开展生活救助;临时救助政策范围扩展至非户籍的急难对象,以及无收入来源的农民工等未参保人员。逐步构建完善覆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急难对象等5个圈层、44类困难人员的弱有所扶大救助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市以政策扩围方式纳入救助的困难对象占比超过45%。

二、坚持标准统一,精准识别动态认定低收入家庭

去年9月,苏州市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10部门发文建立“低收入家庭登记制度”,统一开展全口径的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强化部门协同、政策衔接,推动认定结果在部门间共享互认。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10类专项救助业务直接适用,认定有效期为一年。认定工作主要通过“三个一批”方式展开,即直接认定一批。对于在册“单人保”家庭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核一批。通过政策宣讲、走访慰问,并同步开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引导和发动居民申请;主动发现一批。通过大数据监测、网格化巡访、“铁脚板”入户,瞄准近年退保和病残家庭主动帮办认定,发现“沉默少数”。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低收入家庭2235户5210人。今年春节,所有低收入家庭均享受春节慰问,家庭成员中的学生全部纳入教育资助范围,医疗自负费用6000元以上的患者全部享受了年度专项医疗救助。

三、坚持严格规范,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工作保障机制

创新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低收入家庭登记认定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一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配套建设“苏州市精准救助资源管理平台”,建立统一汇集、互通共享的“数据池”,发挥监测预警功能,主动发现困难对象;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信用承诺书,明确权利和义务,承诺提交材料符合政策要求、按约定报告变化情况及自愿承担失诺后的法律责任,建立救助对象信用档案,强化社会救助领域诚信建设;三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秉持公心、程序完整,但因人力不可为、部门数据共享不准确以及被救助人故意隐瞒等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追回错发资金的,依法依规免于追责,激励保护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下一步,苏州市将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聚焦促进共同富裕和城乡融合发展,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让百姓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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