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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布八项措施,激励关爱“疫”线村、社区工作者
来源:苏州先锋   发布日期:2022-05-10 09:53   访问量:

近日,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区工作者的八项措施》,要求各地以高度负责、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把“八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激励广大村、社区工作者再接再厉、慎终如始,不断织密扎牢基层防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开展专项慰问

由各镇、街道统一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村、社区工作者及其家属进行一次慰问,向工作者家庭致感谢信。

用好党员关爱基金和党内关爱资金,及时关爱慰问在防疫工作过程中做出重大牺牲、遭遇重大变故或存在困难的村、社区工作者,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传递党的温暖。

2022年度党内关爱资金关爱名额的50%用于疫情防控一线。

优先选拔任用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村、社区工作者,对表现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通过规定程序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优先选拔进入镇领导班子,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

优先晋档升级

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工作者,可在年度职级评定中缩短3年晋档升级年限。

对未纳入“三岗十八级”“专职五级”等定级晋档管理体系的村、社区工作者,可适当增加工龄工资。

优先发展入党

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注重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对已递交入党申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村、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对暂不能发展入党的,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持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加强奖优力度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村、社区工作者,可单独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考核总人数的50%。

可根据实际,为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加分或提高绩效系数。

鼓励各地、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村、社区工作者专项奖励,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结合实际确定。

列支工作补贴

社区党组织2022年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含往年结余资金)和各级党费可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和相关工作保障。

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可用于村民、居民志愿者(不含财政供养人员)工作补贴,工作补贴总额不超过年度经费的50%。

发放补贴须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发放。

加强健康关爱

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及时为村、社区抗疫一线工作者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在现有体检标准基础上,可适当提高标准或增加体检自选项目。

分批组织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工作者参加健康疗养。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村、社区工作者,按照实际工作天数予以补休,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依规容错纠错

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奋战一线的村、社区工作者撑腰鼓劲。

对在疫情防控中因形势严峻、问题复杂等情况,采取措施存在一定争议、工作出现一定偏差,但出于公心的,按规定予以容错纠错。

对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中,由于群众不理解、管控对象不配合等原因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按规定予以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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