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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激发活力 | 不断推动苏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来源:苏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3-01-03 13:56   访问量:

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赋予了社会组织新的使命和职能,为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围绕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最基础的社会治理”的职能定位,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各类社会组织已日益成为苏州经济转型的助推者、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事务的承接者、社会管理的协同者。

截至目前,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有7728个(市本级1343个),其中:社会团体3281个(市本级7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376个(市本级565个)、基金会71个(市本级49个)。另有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万余个。

党建引领全面加强

党建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4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层面社会组织党委,2021年实现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党委全覆盖,基本形成“上下协同、经纬交织、一体推动”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2021年年底,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层面社会组织纪委,重点在履行党管社会组织职责、党员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社会组织党员遵章守纪等方面,延伸监督视角,筑牢纪律防线。

党建工作内容深度融合。围绕“党建引领社建、社建固强党建”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定期排查、动态调整。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要求,切实将党的建设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全过程。2022年,依据行业相近、业务相通、地域相邻等原则,探索分向分类建立党建工作站,目前已依托苏州金螳螂公益慈善基金会,牵头建立了第一党建工作站,具体负责全市31家局管基金会党建工作的联系、联络、联动、联建。

党建工作品牌愈加丰富。发掘培树了以“红色社工”“红色e家”“红色心桥”“红领工程”为代表的一批红色品牌,精心打造了以苏州公益园为支点,辐射全市、四级联建的“红色孵化器”。选树省市两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持续深耕“红色社工”党建项目,强化党建引领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导向。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培训,今年10月26日至28日,市社会组织党委举办了全市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建工作培训班,及时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播党的主张和声音,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强化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2019年建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1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6月,根据工作需要对制度进行了调整,并增补8家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厘清权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常态化工作格局。2021年实现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各级民政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会商、密切协作、联手培育、联合监管,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2013年、2017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苏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体制模式。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了《苏州市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通知》《市属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关于试行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的通知》《苏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优化登记工作。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始终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市场需求、产业发展方向和社会治理需要,支持数字金融、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创新产业集群和新兴服务业领域建立行业组织。坚持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为主,稳妥审慎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制定《苏州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开发苏州市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一网受理、不见面审批。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2014年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并于2017年开展第二批脱钩改革,2020年年底前顺利完成全市807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并不断压实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和工作指导责任,引导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办会行为、积极发挥作用,确保“脱钩不托管”,不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培育扶持持续加大

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各县级市(区)采用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优化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先发展、后规范,先备案、后登记”。出台《苏州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确定全市15个乡镇(街道)为市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在社区社会组织中开展“邻里守望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开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分级搭建培育孵化平台。构建形成覆盖城乡、功能有别、错位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级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会聚社工专业人才、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助力城乡社区建设、固强区域党建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累计培育社会组织5000余家。


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2012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公益创投活动,2014年探索开展公益采购、公益五百行(百家企业、百家社会组织、百名社工、百名志愿者、百个项目)活动,201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落地所有街道(镇)、600余个社区,2018年全市普遍建立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基层党建、公共服务、自治管理等项目。十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共投入约22亿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有5500余家社会组织承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项目上万个。

帮助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分级分类实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累计轮训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秘书长、财务专员、专业社工、社工督导及其他从业人员达105万人次,有力推进社会组织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今年还首次开展了全市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班,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执法监督逐步加强

健全综合监管服务机制。综合运用年度检查、等级评估、抽查检查等日常监管措施,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以及章程履行等情况的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参检率稳步提升,今年达到90%;等级组织覆盖率超过45%,3A以上等级组织950家;每年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开展抽查审计,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扎实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2021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78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目前已完成撤销、注销、限期整改共591家。出台《关于试行社会组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的指导意见》,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建立市级打非工作协调机制,2018年以来,累计查处33家非法社会组织,其中,取缔5家,劝散26家,引导登记2家。今年,还开展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

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印发《苏州市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工作方案》《苏州市社会组织信用评级工作方案(试行)》,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诚信自律制度,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提高社会公信力。动态更新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目前全市共有252家社会组织被纳入活动异常名录,118家社会组织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作用发挥日益显现

搭建平台构建协同发展格局。连续两年举办长三角社会组织协同发展苏州大会。首届大会紧扣“万社心向党、奋进新征程”“融入长三角、助力一体化”主题,多领域、全方位深入研讨党建引领下社会组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参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公益慈善、城乡社区、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地位作用、方法路径、平台载体、成就贡献等。今年聚焦“五社联动”与“社会‘智’治”两大主题展开研讨,旨在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和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细。


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市25个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今年成立9家协会,同时对已有的16个领域的协会商会,指导优化提升,服务全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联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2020年以来,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降低、规范涉企收费超过1.32亿元,惠及会员企业4.3万余家。今年以来,有序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413场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直接提供就业岗位905个,带动1.28万人员就业。

激发活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支援西部地区和贫困山区开展助教、助学、助老、助困行动,社会组织累计投入资金1.18亿元,开展帮扶项目498个,受益人数达41万余人。2020年以来,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全市社会组织捐款累计超过5亿元,捐物近4000吨,提供服务达20万人次。4300多家社会服务机构在教育、文化、医疗、体育、民生保障等方面为广大市民提供专业服务,2万余家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参与社区治理,为居民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130多家基金会集聚了40多亿元社会财富,每年向社会提供公益慈善资金超过5亿元。

“苏州民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坚决执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参与‘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过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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