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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十二个部门联合发文 提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障水平
来源:昆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5-13 09:55   访问量:

近日,昆山市民政局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医保局、团市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民〔202020号),针对父母监护缺失儿童、父母监护无力儿童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基本生活、监护照料、医疗、教育、康复、法律援助等全面保障,统一生活保障金为每月2070元,着力提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水平。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还可享受到以下保障政策:

一、医疗救助:将被认定的全体困境儿童纳入医保系统,统一标记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被标记的困境儿童享受保费免缴、实时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

二、明天计划:针对本市户籍困境儿童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的自负部分,即医保内个人承担费用和医保外自费部分实施资助,具体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等。

三、慈善医疗保险:利用苏州慈善总会的项目资源,为困境儿童针对意外事故和少儿常见的50种重疾,购买0.3万元至20万元保额不等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内容,对发生在2020年内的医疗费用申请理赔。

四、教育资助:18周岁以前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年1万元的助学金。

五、康复服务:围绕残疾儿童康复补助辅助器具资助、“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用补助”、“白内障手术补助”等出台了专项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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