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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25 17:47   访问量:

(一)政策宣传。市、各市(区)、各镇(街道)及各社区(村)通过广播电视、现代媒介、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等手段广泛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相关政策,引导老年人家庭了解适老化改造的好处,积极申请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各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可深入社区(村)、住宅小区或老年人家庭进行相关适老化改造政策、产品的宣传,让老年人及其家庭更多了解适老化改造常识。

(二)改造申请。有改造意愿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可在苏州民政局官网、苏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养老服务)、以及各市(区)相应官方线上便民服务渠道进行申请,选择相应改造内容,也可到社区(村)线下纸质申请后委托社区(村)工作人员线上申请。对城乡特困、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高龄等老年人家庭,社区(村)可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老年人申请。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1)老年人身份证、户籍信息;(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等)。超出当年度补贴户数或预算经费的改造申请,优先列入下一年度改造计划。

(三)审核确定。申请政府补贴的适老化改造对象,经社区(村)、镇(街道)线上初审、审核,确定补贴比例标准。非苏州户籍老年人家庭及不需申请政府补贴的适老化改造对象可自行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

(四)改造设计。已确定需要适老化改造的家庭,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上门对老年人的身体状态、居家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评估,设计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线上系统提交。有条件的市(区)可由第三方进行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及方案设计。

(五)改造实施。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协调具体改造时间,签订家庭适老化改造、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并承诺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低于2年。改造实施中,实时保留改造信息,将改造前后图片、使用产品图片及相关说明等资料同步上传系统。

(六)监督监管。各市(区)民政部门可委托镇(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或第三方监管机构在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过程中,上门察看或线上实时监管改造进度及质量情况,改造结束时上门实地进行验收,并出具经老年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的验收报告。

(七)补贴结算。改造服务提供机构线上提交老年人家庭支付费用的发票。政府补贴资金各地可与服务提供机构定期结算,或与老年人家庭按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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