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和《苏州市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发改财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苏州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试行社会组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诚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6日
二、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平泷路158号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邮编215031。
2.电子邮件地址:shzzc@mzj.suzhou.gov.cn
感谢您的参与,您的意见将对《关于试行社会组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的指导意见》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附件:关于试行社会组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