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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社会事务处   发布日期:2022-04-07 10:05   访问量:

当前,周边城市疫情处于高位流行,我市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期通告精神,市民政局印发通知,就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再强调。

暂停跨区域婚姻登记

从4月8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市域范围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实施“静态管理”措施的地区可自行决定暂停办理婚姻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发布公告。

加强宣传告知

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和网络、在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张贴公告等适当方式,倡导婚事缓办或不办,提示婚姻登记当事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各婚姻登记机关要提前告知尚未到登记日的跨区域婚姻登记预约人,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继续实行非预约不办理婚姻登记。各婚姻登记机关要按规定严格查验“苏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信息,并做好个人信息记录;要严格落实服务场所通风、消杀和工作人员防护,加强提示引导,确保婚姻登记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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