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苏民规〔2023〕7号)《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苏民养老〔2024〕31号)文件要求,经各地组织申报、书面审核、专家现场评定、信用记录查询、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本次评审出的符合三级、四级养老机构标准的名单公示如下(共12家):
一、三级养老机构(共5家)
常熟苏康养董浜护理院
苏州吴江久爱护理院
苏州吴江汾湖瑞阳悦心护理院
苏州瑞颐木渎护理院
苏州韶华护理院
二、四级养老机构(共7家)
常熟海虞护理院
常熟琴川护理院
太仓颐乐护理院
太仓颐诚护理院
苏州夕阳红护理院
苏州阳光护理院
苏州高新区社会福利中心(苏州苏高新怡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苏州市民政局提出。
联系电话:0512-65164533。
苏州市民政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