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强基、提质、拓面、精管,我市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来源: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   发布日期:2021-01-17 11:29   访问量:

2021114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联合制定的《苏州市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苏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实际,突出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针对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服务不专业、督导不到位、项目无预算等问题,《方案》明确要求各地通过整合资源、统一部署,解决组织保障、队伍建设、督导考核以及经费保障问题。

1.在组织架构上,在“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卫健、人社、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2.在队伍建设上依托市精防队伍,建立三级综合服务团队,通过设立社工岗位、加强社工培训等方式,引入和培育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工队伍

3.在督导考核上,在市精防领导小组总体负责下,由民政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加,采取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社区康复工作进行对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形成督导合力。

4.在经费保障上,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用于康复驿站建设、运营补贴,人员培训、专业指导等支出。

针对社区康复驿站布点数量不足、建设标准不高、运行方式单一的问题,《方案》要求各地从数量规模、建设标准、运行方式三个方面进行提档升级,为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1.统一规划布局,实现数量规模升级。新建站点既要综合考虑辐射效应,又要统筹考虑残疾人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因素,合理选址。

2.规范建设标准,实现功能配套升级。已有的康复驿站从建立法人登记管理、业务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内部治理,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

3.探索社会化运营,实现运行方式升级。通过试点示范、经验交流、样板推广等方式逐步形成社区康复驿站“标准化建设、社会化运行、专业化服务”模式。

针对服务覆盖面较窄,无法满足差异性、多元服务需求,《方案》推动形成“1+3”社区康复服务模式,让社区康复工作实现三个转变:

1.服务范围由站内向站外拓展,拓展了服务的覆盖面。打破以往只对入站人员提供服务的内循环模式,将服务延伸到居家患者,让大量不适合入站的患者也可以享受康复服务。

2.服务内容从单一模式向多层次康复转变,提升了患者的获得感。填补以往只关注患者个人而忽视家庭因素,只关注医疗康复忽视全面康复的服务盲区,消除因家庭支持、社区人文关怀以及社会实践参与机会不足等带来的康复障碍,通过帮助其家庭减负增能、倡导社区融合、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合适就业岗位等,帮助患者恢复健康、改善生活、实现价值、回归社会。

3.服务方式从以集体活动为主向个性化服务转变,提升了服务的精准度。摒弃以往定人、定时、定点,无差别式的服务,按照个体功能、家庭结构、家庭资源等进行评估分析、建立个人档案及家庭档案,为其量身制定康复策略,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

针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成本管控、效益评估、项目操作中不利于精细化管理的问题,《方案》围绕医疗康复、社区支持、就业指导三个基本服务类别,推行清单式服务,达到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1.方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支持社区康复的财力资源有限,需要统筹使用,服务项目清单制便于精确控制成本。

2.益于服务对象自主选择。项目清单制改变了以往“大锅饭”式的粗放服务,提供“自助餐”式的点单服务,患者和家庭可在清单内选择最需要的服务项目。

3.符合普惠公平基本原则。服务项目清单便于城乡、地区间标准统一,符合基本公共服务公平享有、普惠均等的原则,促进不同镇(街道)的患者群体共享服务资源。

4.便于实施服务项目监管。依据项目清单,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可以减少监督成本,实现项目效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