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4〕6号)等规定,加强苏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苏州市民政局牵头修订了《关于加强苏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原名《关于开展苏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于12月4日至12月19日在苏州市民政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完善《关于加强苏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推动修订进程。
苏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