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困难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3.在劳动年龄段内就业暂时有困难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当地户籍的特殊人员。
4.当地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应予以临时救助的对象。
5.除疫情影响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特殊情况另有规定外,申请临时救助需苏州户籍或持有苏州市居住证并稳定居住6个月及以上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并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
6.其他相关条件。
临时救助如何申请办理?
1.向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
3.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或经授权(委托)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急难型救助,可先行救助。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等手续。
临时救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书、《苏州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申请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急难型临时救助无需提交)。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